阿六头 發表於 2012-5-10 14:39:49
这是案发现场吗?leon_harris 發表於 2012-5-10 14:57:16
真高手,这都能想出来。china110 發表於 2012-5-10 15:50:26
你要真这样干了,别的我不知道,你多掏钱是肯定的了dusu2000 發表於 2012-5-10 15:53:41
我也支持你一下avll77 發表於 2012-5-10 16:51:53
不错的创意zpterry 發表於 2012-5-10 18:13:38
这样做也太无聊了,浪费纸。aaron0011 發表於 2012-5-10 18:15:20
想像力非常丰富,一般的人可没这闲功夫a100144145 發表於 2012-5-10 18:33:58
为了满足自己.而伤害别人阿.pan1057 發表於 2012-5-10 18:40:20
如果你就是下位客人呢,或者那宾馆就是你家开的呢?_CodeKing 發表於 2012-5-10 18:46:35
好主意啊!楼主!